1. 「時間基準:行政行為司法審查中『時間基準』的關鍵重要性──比較評估」(Timing The Critical Importance of Timing in Judicial Review of Administrative Action–A Comparative Assessment)/ Yoav Dotan教授
3. 「比較行政法中的公共服務管理新形式」(New forms of public service management in comparative administrative law)/ Alessandra Mattoscio博士生
Alessandra Mattoscio博士生
第二場次最後一篇報告是由義大利羅馬路易斯大學Alessandra Mattoscio博士生所發表。她嘗試從比較行政法的觀點,以「社區、土地與信任(Community, Land, and Trust, CLT)模型」,提出此一最能有效管理、運作住居公共服務的模式,以使該服務盡可能觸及最多需求人口。這套模型的特徵,大致可以歸納成四個面向:土地與建物的所有權分離、兩者間的租賃關係、治理與管理、建物儲備率等運作機制。這套模型雖以美國為典型,但因為其靈活性,目前也普遍存在於歐洲、非洲、印度與澳洲。最後,Mattoscio博士生指出,若對於這套模型三個要素之間的關係稍作調整,也可能順利適用到如義大利、臺灣這樣的成文法系國家。
同樣地,諸多與會學者提供意見。Teo教授針對文章末尾是否適合提及公私夥伴關係,以及純粹由私人與社區達成可負擔住居目標是否可能,提出疑問。Ahmed教授則試圖釐清文章目標,是否屬於規範性質。若答案為是,文章只有提到這套模型在成文法系國家是可能的,但應該進一步論證這套模型在成文法系國家,也是可欲的。Eduardo Jordão教授附和這個看法,認為這篇報告並沒有論證CLT模型在義大利是最有效的。Tarcila Reis Jordão教授則邀請報告人探索CLT模型的風險與缺陷,或許對於思考義大利如何繼受該模型,會有幫助。陳冠瑋教授則簡介臺灣公共住宅政策的背景,包含出於選票考量,排除大部分真正不利群體,以及是否適合於臺灣人想要擁有房地產的傳統思維與脈絡。
第三場次:由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Francesca Bignami教授主導討論
1. 「治外法權:數位空間中監管範式的競爭」(Extraterritoriality Competing Regulatory Paradigms in the Digital Space)/ Francesca Bignami教授
Francesca Bignami教授
當日最後一場次的第一篇報告由喬治華盛頓大學Francesca Bignami教授所提出,主題乃關於治外法權(extraterritoriality)與數位憲政主義(digital constitutionalism),藉由治外法權的觀點,探討在數位空間中彼此互相競爭的規範典範(regulatory paradigms)。Bignami教授分享,本篇報告是為牛津「數位憲政主義」專書(Oxford Handbook of Digital Constitutionalism)所撰寫,共同編輯之一認為如今要成為一名成功的行政法學者,需要瞭解美國行政法、具有全球視野,以及具備自身熟悉的政策領域。這並不容易,但本篇著作即是以此作為目標。報告聚焦於,當法院審查政府時,可能依據憲法、行政法與法律執行,而法律執行過程可能是行政的、刑事的,亦可能是透過集體訴訟。因此報告內容涉及世界各地多個司法管轄區,並比較彼此的相似與差異性,包含東亞、歐洲、美國、拉丁美洲的哥倫比亞。Bignami教授說明,以她主要負責撰寫的美國行政法部分,主要關於基本權利與投票箱民主(ballot box democracy),在投票箱的部分,原則上美國政府應該遵行聯邦憲法所定程序,再者是遵守行政程序法(APA)所定程序,或相對於歐洲所採取的「權利模式」,可稱之為「程序模式」。Bignami教授認為,權利會帶來比例原則的關注,歐洲的權利模式,使歐洲制定了關於隱私權的法律(GDPR),程序模式則使美國沒有隱私權法、亦無政府對於數位空間的立法,進一步影響了法律是否、如何對域外發生法律效力,最終形成由大型科技公司的規範來形塑管制模式。
2. 「數位帝國的陰影:比較東亞民主國家數位監管研究進程」(In the Shadow of Digital Empires: A Research Agenda on Comparative Digital Regulation in East Asian Democracies)/ 陳冠瑋(Kuan-Wei Chen)助理教授
3. 「協調人工智慧使用的行政監管工具」(Executive Regulatory Instruments to Coordinate the Use of AI)/ Juan Carlos Covilla Martínez助理教授
Juan Carlos Covilla Martínez助理教授
第三場次最後一篇報告,是由西班牙龐培法布拉大學的Juan Carlos Covilla Martínez教授帶來,Covilla教授原籍中美洲哥倫比亞。他以公共權力協調人工智慧應用的行政管制規範。他說明,此項研究聚焦於公共權力用於協調人工智慧應用的行政管制工具,包含行政裁量工具(executive discretionary instruments)如何在人工智慧系統中,形塑規範、達到創新,與創造人權條款。例如,在公共住宅的案例當中,歐盟與美國的人工智慧規範以不同的方式,對於申請公共住宅時使用人工智慧系統來審查當事人是否符合資格進行管制。在歐盟的情形,必須遵守歐盟人工智慧法案規定的保障措施,且在立法程序上,亦涉及歐洲議會、歐盟執委會、歐洲理事會等。他提及,美國儘管也對此提供保障,但規範方式則截然不同。Covilla教授指出,在美國,人工智慧在政府法案(AI in Government Act of 2020)授予美國行政管理和預算局(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 OMB)很大的權力,決定適用於何種案例當中,在拜登政府發布的行政命令與相關的備忘錄當中,最終仍使OMB解釋了一切。Covilla教授最後作出結論,認為或許對整個世界而言,人工智慧的管制不應該只由特定政府或執行機構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