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本所114年度「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10日止,接受申請。

2025/01/14
【公告】
主旨:本所114年度「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10日止,接受申請。

說明:
一、意者請參閱「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要點」(https://www.sinica.edu.tw/CP/332 (另開新視窗))及「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審查辦法」(請見本所法規專區https://www.iias.sinica.edu.tw/special_area/2/50(另開新視窗))。

二、申請人請檢附申請表(另開新視窗)、博士班成績單、研究計畫書、相關著作、學經歷資料及所屬學校教授推薦信函二封等資料,並裝訂整冊後,將紙本1式4份,至遲於本(114)年4月10日前,寄達「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王傑弘編審收」,為求公允,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意者請注意時效。

三、本申請案之指導教授,請申請人主動聯繫本所研究人員是否同意擔任指導教授(聯絡電話及e-mail敬請逕參閱本所網頁/專任研究人員)。

四、本申請案請勿一案多投,且目前尚未開放中國大陸籍博士研究生申請。

五、經本院錄取之獎助人員,得使用本院圖書資料,參與各項學術研究活動,依本院規定每週需有半數以上時間(即每週至少2至3日)到所從事研究,與指導教授進行討論。

六、如有相關垂詢請電洽:02-26525404,王傑弘編審。